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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共创和谐幸福美好家园

更新时间:2020-11-06


践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共创和谐幸福美好家园

为了引导和规范文明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2020年11月4日下午安阳市档案馆馆长尉江华带领档案馆的志愿者走进林州市横水镇新庄村、文峰区头二三道办事处乔家巷社区与村民、辖区居民一起开展《安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进乡村、进社区活动。

档案馆魏英霞同志对《条例》进行了讲解。他重点讲了《条例》中的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他说,《安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如果我们自己不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注意自己的行为,不能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将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志愿者与辖区居民就《条例》内容进行了讨论,现场气氛活跃,大家一致认为《条例》制定及时、必要,极大地支持了目前安阳市申报国家文明城市需要的大环境背景,对一些不文明行为起到教育、规范、震慑作用。

此外,志愿者还通过发放宣传页,对辖区居民进行宣传让《条例》内容深入人心,对居民行为起到规范和引领作用。